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计划生育 > 无痛人流 > 哪些情况不能做无痛人流

哪些情况不能做无痛人流

文章来源: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 发布时间:2010-2-27 【关闭
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无痛人流。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哪些情况不能做无痛人流呢?

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无痛人流。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哪些情况不能做无痛人流呢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友情提示:为了方便患者及有需要的人更好的了解所患疾病相关信息,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 特别开设专家免费在线咨询服务,由权威专家在线为您解答相关疾病问题,根据病情提供最专业治疗方案,并为您的隐私保密。 如需帮助,您可以点击在线咨询,与权威专家在线交流。

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28号(和平邨宾馆对面) 健康咨询热线:0451-58819845 在线QQ:800019597
本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及医疗依据。本网站院内图片及商标权属医院所有,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
Copyright@2006-2011 Sunshine Woman Hospital. All Right Reserved 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2733号
网站索引